音乐学专业的考试旨在评估考生在基本乐理和音乐术科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考生需要在指定的考试科目中展示他们的音乐理论理解和实际演奏能力。
音乐学专业
【考试科目】《基本乐理》、《音乐术科》
【命题范围】
《基本乐理》
奏节拍;音程;和弦;调与调式;转调;关于旋律的基础知识。
《音乐术科》
主要包括声乐、钢琴、器乐三个专业方向,考生任选一项参加考试,各项考试的具体要求如下:
1.声乐方向:
A、演唱中等程度以上中外作品 1 首。演唱时间:5 分钟以内。考生自备伴奏(①自带钢琴伴奏;②伴奏带(自备只存储考试曲目的 u 盘)
2.钢琴或器乐方向:
A、演奏中等程度以上练习曲或乐曲 1 首。演奏时间:5 分钟以内。(器乐方向考生自带乐器)
【参考书目】
《基本乐理通用教材》,李重光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2004 年9 月第一版。
通过本次考试,考生将能够展示他们在音乐学领域的综合能力,包括乐理知识和声乐、钢琴或器乐的演奏技巧。这不仅是对考生音乐素养的考验,也是他们未来音乐学习和发展的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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