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了河北省2025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的相关政策和要求,包括招生院校的招生计划编制、专项计划的实施、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免试招生政策以及技能拔尖人才的单独录取措施。这些政策旨在确保招生工作的规范性和公平性,为不同背景的学生提供更多的升学机会。
(一)招生院校。各有关高校要严格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2)18号)要求编制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和专业总体保持稳定。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研究制定本校2025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招生章程中应明确办学性质、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学费标准、学籍管理、就学校区等内容。其中,学费标准要按照升入学校相同本科专业同年级(三年级)学生学费标准执行。招生章程(一式六份)须于2024年12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电子版发至邮箱hbsjytxsczs@126.com。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由招生院校向社会公布。
(二)继续实施“专升本专项计划”。继续面向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设立专项计划,采取计划单列、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单独录取的办法。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2025年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根据自己意愿选择报考“专升本专项计划”。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根据应征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规模足额安排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我省2025年普通专升本免试招生,原则上报考的本科专业应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大体对应。考生免于参加公共文化考试,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服役期问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公共文化考试和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
(四)技能拔尖人才单独录取。对于教育部主办的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高职组)金奖和银奖获得者(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金奖和银奖获得者,以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国赛金奖和银奖获得者,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符合我省2025年普通专升本报名条件的,按照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与报考的本科专业大体对应原则,报名参加考试后,可向我省一所职业本科高校提出申请。经申请的职业本科高校进行资格审核后,由学校直接录取,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河北省在2025年普通专升本招生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保障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这些措施不仅关注了贫困家庭学生和退役士兵的特殊需求,还鼓励技能拔尖人才的培养与发展。通过这些政策的实施,预计将为更多学生提供公平的升学机会,促进教育公平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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