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科技学院2025年普通专升本免文化课考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简章

本招生简章旨在为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免文化课考试的专升本机会,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保障。根据相关政策,珠海科技学院将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招生,接受社会监督,以促进退役士兵的教育发展。

本招生简章旨在为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免文化课考试的专升本机会,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保障。根据相关政策,珠海科技学院将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招生,接受社会监督,以促进退役士兵的教育发展。

  第一条为做好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免文化课考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下称免试专升本)工作,保障退役大学生士兵切身利益,根据《关于做好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免文化课考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4〕5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四条本简章适用于珠海科技学院2025年普通专升本免文化课考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工作。

  第五条学校全称:珠海科技学院。

  第六条学校代码:13684。

  第七条办学层次和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八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珠海科技学院。

  第九条学校地址:珠海市金湾区草堂;邮政编码:519041。

  第十条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实施该项工作,研究、制定学校免试专升本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与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免试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咨询电话:0756-7626272。

  第十二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756-7626247。

  第十三条2025年免试专升本报考人员须满足《关于做好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免文化课考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4〕51号)文件规定的报名条件,并按规定时间完成报名、志愿填报。

  第十四条2025年我校免试专升本拟招生专业及要求见下表,具体招生计划由广东省招生办汇总后统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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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学校根据广东省招生办提供的考生名单组织职业适应性综合能力考查(下称综合考查)。依据综合考查成绩,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已投档考生若综合考查成绩相同则全部录取。

  第十六条综合考查将通过线下笔试的形式进行,全面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与职业基础素养、专业认知与职业生涯规划。考查内容包括简答题、论述题和材料分析题等题型,旨在全面考察学生的视野、能力以及价值观,确保选拔出具备全面发展潜质的人才。本次综合考查满分为100分,各部分的分值分配将根据考查的具体目标和重要性进行合理规划,确保考查的公正性和有效性。综合考查将于2025年4月12日9﹕00-11﹕00在我校进行。

  报考费40元,由学校收取。已成功报名(交费成功)的考生,若个人原因放弃报名,不予退回报考费。请用支付宝app扫描下方二维码按提示领取电子校园卡;在卡包里选择电子校园卡-进入缴费系统,选择“专升本报考费”模块,根据系统提示完成缴费操作。

  支付宝扫码领取电子校园卡(详情可在官网进行查询)

  缴费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4月5日。

  第十七条服现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考生免予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考查并优先录取(不占计划数)。服现役期间或在高职(专科)就读期间受过纪律处分尚未撤销的考生,其综合考查成绩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学校依据省招生办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九条省招办对退役大学生士兵投档录取不统一划定最低分数线,在考生综合考查成绩合格基础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综合考查成绩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学校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跨院校专业组调剂或录取。

  免试专升本已录取的不再参加后续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录取。

  第二十条从2022年起,对享受免文化课考试政策被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此后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第二十一条对弄虚作假获得报名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及其他不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坚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新生凭录取通知书、退役证件、身份证和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到学校报到注册。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身体条件(我校各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广东省招生办备案。

  第二十四条被录取考生入学收费标准:

  艺术类专业:

  含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专业。

  学费:34000元/生·学年,住宿费:待定。

  普通类、体育类专业:

  学费:31000元/生·学年,住宿费:待定。

  第二十五条免试专升本招生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安基东路8号

  邮编:519041

  咨询电话:0756-7626272

  学校网址:https://www.zcst.edu.cn

  招生网:https://zsb.zcst.edu.cn

  第二十六条本简章由珠海科技学院授权学校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若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政策更新调整,以国家和广东省最新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学校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对综合考查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请考生关注珠海科技学院有关公众号及招生网信息发布。

通过本简章,珠海科技学院明确了招生的组织机构、报考条件、选拔与录取流程以及收费标准等重要信息。学校将根据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择优录取,确保选拔出具备潜力的人才。同时,学校保留对招生政策进行调整的权利,以适应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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