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是确保建筑物消防安全的核心环节,涉及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及建档等系统性工作。建筑物产权单位或委托管理方需设立专职部门,明确管理人员职责,建立完整制度体系,保障消防设施持续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消防设施电源开关、管道阀门必须保持标准运行位置,并清晰标识开闭状态。常开或常闭阀门需采用铅封、标识等物理限位措施,具备信号反馈功能的阀门状态应实时传输至消防控制室。电气控制柜的控制方式转换信号也需同步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严禁擅自关停消防设施。值班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故障须立即启动修复程序。因维修需要暂停系统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预案,经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在建筑显著位置公告停用信息。
对于多产权建筑,各方需通过合同明确消防设施管理责任,委托物业管理时应在合同中细化维护条款。维护管理单位需与具备资质的消防设备厂商或施工企业签订维保合同,自建维保团队的单位须配备专业职能部门及技术人员。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及安全疏散设施构成建筑消防设施主体。高层民用建筑管理方应聘请持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定期维护检测,故障部件必须立即更换维修。维修费用按产权比例分摊,住宅项目可依法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维护管理需严格执行国家标准GB/T14107、GA503及GA767等技术规范。巡查侧重设施外观检查,检测则需按标准进行功能性测试。所有维护记录应完整建档,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熟悉设备联动逻辑和应急操作流程。
消防水泵房每月应启动运转测试,柴油机消防水泵还需进行蓄电池电解液检查。防排烟系统风机半年需进行轴承润滑维护,防火卷帘门每季度执行升降测试。自动喷淋系统末端试水装置检测周期不超过三个月,报警阀组水力警铃测试每月不少于一次。
气体灭火系统钢瓶压力每季度检查,灭火剂储量每年称重检测。消防电梯迫降功能每月测试,应急照明蓄电池放电测试周期不超过三个月。火灾探测器每两年进行灵敏度标定,手动报警按钮触发测试每半年全覆盖一次。
维护过程中发现管道锈蚀、设备老化等系统性缺陷时,应启动设施更新改造程序。改造方案需经消防设计审查,施工期间配置临时消防设施并加强现场监护。竣工后须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检测,检测报告纳入消防管理档案永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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